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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

来源:http://www.fxjllg.cn/news/18.html  发布时间:2020-03-26

陕西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着力解决当前紧迫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增加贫困户收入,在之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任务落实的基础上,2月20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再次出台《陕西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做好贫困患者治疗救助。

对确诊、疑似的贫困患者落实救治措施,做好心理疏导,切实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急事急办实行临时救助。

二是积极促进贫困人口务工就业。

社区工厂、扶贫车间等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奖补。提前做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健康认定、对接互认等工作,充分利用苏陕劳务协作等机制,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务工人员自行返工有困难的,就近集中归并,统一送达;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由人社部门落实交通补贴。

三是增设扶贫公益岗位。

设立一批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专岗,新增的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护林、设施管护、看摊护院等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

四是支持带贫企业开工复工。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带贫市场主体,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长6个月。对已使用贷款的或疫情期间贷款的,根据带贫规模按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的,按照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

五是加快扶贫项目落地见效。

对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优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并简化程序,尽快开工建设。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以县为单位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以村为单位分散发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问题。

六是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延期快贷。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还款的贫困户,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疫情期间,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采取线上等方式办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

七是畅通消费扶贫渠道。

加快扶贫产品认定,畅通扶贫产品销售、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各类帮扶单位要采取点对点方式,做好积压农产品的采购。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

八是帮扶干部下沉一线。

以县为单元分区分类推进帮扶工作,疫情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各级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和书记要全部到岗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帮扶;疫情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需要,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开展工作。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及时了解帮扶村困难和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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